中國評論:內地官員受賄懲罰過輕惹爭議 中國評論:內地官員受賄懲罰過輕惹爭議 2013年7月9日 13:47 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收受賄賂金額高達六千四百六十萬,但僅被判死緩,不少中國網民批評懲罰過輕,未能起阻嚇作用。 中國研究專家馬鐵穎認為,這次判刑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次有正部長級官員因受賄和涉嫌濫權而受審,證明中國官場內的確起了很大的改變。 另外,有人將波士頓大爆炸中國留學生和溫州動車事故中的賠償額作比較,大爆炸身亡的留學生家人獲得94萬美金賠償,而動車事故死者的家人僅得91.5萬人民幣,馬鐵穎指這令人懷疑在賠償問題面前是否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