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民遭菲律賓人員槍殺事件,台灣的調查團今日會偵訊菲律賓公務船上曾開槍的八名官兵,其餘11人供稱,是指揮官下令向漁船開槍,又指兩艘船無碰撞,公務船亦無鳴笛警告,與菲方之前的說法有出入。
台灣調查團在菲律賓的調查進入第四日,焦點是偵訊八名,在菲律賓公務船上曾開槍的官兵和指揮官,釐清開槍過程。
調查團星期三率先偵訊11名相關人員,包括案發時在公務船上的8名海岸防衛隊員和3名漁業局官員。他們供稱,5月9日公務船在菲律賓海域,發現廣大興28號,於是發出廣播要求漁船停駛,但對方不理會,指揮官就下令7名隊員開槍,包括M16機槍和M14步槍。
一名隊員期間不願開槍,遭指揮官責罵,指揮官更搶去他的槍然後自己開槍;又有隊員的槍一度卡彈,隨即取第二支槍繼續掃射,手法兇殘。
證人表示,兩艘船當時沒有發生碰撞,開槍前公務船亦沒有向漁船鳴笛示警,與菲方之前的說法有出入。
調查團看過菲方的錄影帶後,透露事發時,公務船和漁船,最近時仍相距四五十米,無可能碰撞,而菲方全速追逐漁船長達三十分鐘,不停掃射,直至漁船油缸中彈才離開。
至於菲律賓的國家調查局人員,早上到台灣的刑事局,了解初步彈道比對的結果。他們較早前已登上廣大興28號取證,找到三處刮痕,但台方表示,刮痕的顏色和水平位置,都與廣大興28號不吻合,排除是由兩艘船撞擊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