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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公告優化調整無人機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措施。
公告細化受管制產品技術標準,訂明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外,能夠受控飛行和最大續航時間,介乎30分鐘至不足3小時等的無人機,以及自動駕駛儀和發動機等無人機相關物項,未經許可都不得出口,下月18日正式實施。
商務部指,受管制物項具有明顯軍民兩用屬性,調整措施是維護國家安全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同時致力維護全球產供鏈安全穩定。
當局亦調整挖泥船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措施,並對隧道挖掘機和盾構機等大型工程設備及零件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