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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美國加州洛杉磯的陪審團裁定,Meta及Google的社交媒體平台對年輕人造成傷害,需要賠償合共600萬美元。分析認為,裁決或影響往後數以千計同類訴訟的結果。
在法院外,有支持案件原告的民眾在得悉裁決後相擁。代表原告的律師表示,這次裁決具有指標意義。
原告代表律師拉尼爾:「已經有成千上萬宗類似的訴訟立案,我相信還會有更多,這只是冰山一角,你們要記住這次裁決被視為風向標。」
案中20歲的原告指出,她由6歲起使用YouTube,並在9歲開始使用Instagram,自此無時無刻使用社交媒體,令她難以交朋友及不斷將自己與其他人比較,她將多種自身傷害,包括焦慮、抑鬱及容貌焦慮歸因於這些平台。
經過9天審議,12人組成的陪審團以10比2裁定Meta及Google要承擔責任,指兩間公司在平台的設計及運作出現缺失,是造成原告受傷害的一大因素,又認為他們明知或理應知道服務會對未成年人士構成危險,但未充分警告用戶,下令Meta需向原告賠償420萬美元,Google則賠償180萬美元,賠償金額當中一半用於賠償原告的損失,包括治療費用,另一半則為懲罰性質,防止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分析認為,這宗案件裁決成為案例,可能影響數千宗陸續開審針對社交媒體成癮的案件。
兩間公司都不同意裁決,Meta稱正評估法律選項,Google則稱會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