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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通」修訂草案周五刊憲 私營醫護提供者不存入資料或被罰款

「醫健通」修訂草案周五刊憲 私營醫護提供者不存入資料或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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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通」修訂草案周五刊憲 私營醫護提供者不存入資料或被罰款

【Now新聞台】政府將於周五刊憲,修訂「醫健通」法律框架,賦權醫衞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提供者將重要健康紀錄,存放在市民醫健通戶口,若不遵從有機會被罰款,另外容許個別境外醫護提供者查閱及存入醫健通紀錄。草案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

截至上月,醫護取覽醫健通超過1千萬次,公私營比例約四比六,但45億紀錄中,只有百分之0.3是來自私營醫護提供者。

當局提出修例精簡同意機制,同時賦權醫衞局局長可要求醫護提供者將重要健康紀錄,例如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診斷、疫苗接種紀錄、化驗及放射報告,在指定時間內存放在市民醫健通戶口,提升日後診斷準確度及避免重覆檢查。

若果醫護機構未有上傳紀錄,市民可向當局投訴,局方會發出執行通知,機構有機會被罰款1500元,甚至會被起訴,最高罰款50000元,不過不影響執業資格。

局方指,部分診所電子系統需時提升,待客觀條件成熟才開始實施,目前沒有時間表。

修例亦將可查閱紀錄的醫護專業人員,擴展至衞生署認可專業團體、註冊的專業醫護,例如言語治療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等。

為了方便市民跨境使用醫療服務,目前市民可以自攜電子健康紀錄跨境求診,約6000人使用過服務。修例容許個別認可的境外醫護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紀錄系統,例如大灣區醫療券計劃下的醫療機構在有授權下,透過安全連結查閱及存入紀錄。

局方強調紀錄可以即時閱覽,但不可以直接下載儲存,其他任何情況下醫健通紀錄亦不會跨境傳送。

修例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到立法會首讀,當局爭取今個立法年度完成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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