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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承認受賄三千多萬元 法庭擇期宣判

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承認受賄三千多萬元 法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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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承認受賄三千多萬元 法庭擇期宣判

【Now新聞台】中國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受賄案一審,王宜林當庭認罪,法庭擇期宣判。

案件在內蒙古一個中級法院審訊。王宜林被控在1996年至2020年,利用在石油系統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個人在職務調動、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在2006年至2020年,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取約3500萬元人民幣財物。

王宜林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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