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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滑翔傘教練認疏忽導致危害他人安全 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滑翔傘教練認疏忽導致危害他人安全 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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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滑翔傘教練認疏忽導致危害他人安全 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Now新聞台】一名教練承認在操作滑翔傘時疏忽導致危害他人安全,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是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件。

男被告袁偉傑到荃灣法院聽取判刑,他承認前年9月在馬鞍山昂平操作滑翔傘時,未有檢查所有安全帶是否正確扣在傘上,起飛後其中一側安全帶鬆脫,令被告和女乘客一同墮地,女乘客小腿骨折。

暫委法官祈士偉判刑時指,被告起飛前的表現顯示他疏忽,但考慮到傷者傷勢並未危及她的性命,加上他有真誠悔意,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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