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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受賄案一審開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受賄案一審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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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受賄案一審開審

【Now新聞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受賄案在陝西寶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審,擇期宣判。

李鵬新被控在1999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多項公職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幹部任用等事項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8.22億元人民幣。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在庭上提出證據,李鵬新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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