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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台灣,台北市前市長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兩宗貪污弊案,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落案起訴多項罪名,合共求刑28年6個月。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地積比率案和民眾黨的政治獻金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三個多月,期間接受多次問話,檢察官今早交代案件細節和調查結果。
起訴書指控柯文哲違反台北市長應恪守台灣法令、不收受賄賂的誓詞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佔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其上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台北地檢署落案起訴他圖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等多項罪名,連同多名共犯的犯罪所得超過9000萬元新台幣,合共向法院求刑28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罰款五千萬元新台幣。
兩宗案件合共有十一名被告,其中身兼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重建京華城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連同起訴書和相關證物,稍後會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以及決定五人是否要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