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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個人養老金制度將於周日(15日)起推展至全國實施,並將國債、指數基金納入產品範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及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12月15日起,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人士,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從36個先行試點城市或地區,擴大至全國範圍。
《通知》規定,在現有的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及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亦鼓勵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產品,要求金融機構做好相關產品的資產配置公示等工作,開展投資諮詢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及投資者保護。
《通知》又明確提及,達到一定條件或正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士,可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屬自願參與,市場化營運及國家政策支持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自願在特定帳戶中存款,每年上限1.2萬元人民幣,透過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令參加者在退休時多一個養老金來源,有別於普通銀行理財或基金、商業保險,個人養老金繳費可享受延期徵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