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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當局預料最快2026年底就無登記的個案執法,期望罰則最少是監禁兩年。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立法之後,我們有登記期,如社會覺得登記期一年都足夠的話,就會到2026年底;如果有些人在登記期內又不來登記,其實正在經營不符合我們規定的(劏房),其實我最快在2026年底或2027年初,我便開始可以去執法,都是在今屆政府任期內。」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目標)最高刑罰,最少是(監禁)兩至三年,盼望,這也要尊重法官;但我們覺得刑事懲罰是合適的,因為單靠罰款,有時候業主計算過,會想『你又不是經常拘捕我』、『我都收到租金了』,我們覺得要改變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