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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為了促進旅遊和餐飲消費,即日起會降低烈酒稅200元以上的部分稅率減至10%。行政長官李家超指,減稅非鼓勵飲酒,希望能促進烈酒貿易、拍賣等高增值產業發展。
現時香港對酒精濃度多過30%的酒類會徵收進口價100%的稅款,即是進口價500元的酒就要收500元的稅。為了促進烈酒貿易、物流、旅遊和高端餐飲消費等高增值產業發展,施政報告指參考了取消紅酒稅帶動紅酒貿易的經驗,提出降低烈酒稅。
即日起,進口價200元以上的烈酒,200元以上的部分稅率減至10%,200元或以下就維持不變。以一枝進口價500元的烈酒為例,原本稅款是500元,在新稅制下即是收230元稅,進口價連稅款就會降至730元。消息人士指,減稅後預計每年稅收少2億元。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減稅非鼓勵飲酒。
李家超:「我們都不鼓勵人飲酒,所以我相信無論在2008年制訂的豁免紅酒稅,和現在只針對高端的烈酒將酒稅調整,都是充分考慮了公共健康的保障和貿易方面的推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有85%烈酒進口價是200元以下,絕大部分烈酒的稅率將不變,又指2008年取消葡萄酒稅後,人均葡萄酒消耗量一度上升,不過增幅隨後下跌,去年已回落至減稅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