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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和妨礙司法等五項控罪,是新加坡近50年來再有前部長級官員貪腐案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判刑。
易華仁周二到最高法院應訊。控方在今次聆訊將提出的35項罪名,減至較輕的一項妨礙司法和四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並不包括貪污罪。
易華仁庭上表示認罪,其中妨礙司法,最高可被判入獄7年,不過控方提出刑期定在監禁6至7個月,而減去的30條控罪都應該納入量刑考量。辯方就認為,每條控罪刑期介乎1至5周,全部刑期應在8周以內。
到辯方求情時指,易華仁只是出於私人友誼收受禮物,政府利益並無受損,認罪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他所愛的家人繼續因這宗案件而飽受煎熬。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判刑。今次是新加坡繼1975年時任環境部政務部長黃循文後,再有前部長級官員貪腐案罪成。
62歲的易華仁亦有參與主辦F1新加坡站的工作,去年7月被捕和辭職,被指控多次向與他有公務往來的馬來西亞籍富商王明星索取利益,收受F1新加坡站門票、英超賽事門票以及名酒等禮物,總值超過38萬新加坡元,折合逾22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