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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台灣憲法法庭就37名死囚聲請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頒布裁決,裁定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
法庭裁定,死刑只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案件,而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被告在警局筆錄必須有律師在場,以杜絕嚴刑迫供;裁決時須所有法官一致同意判處死刑,判決後最高法院須開庭,由被告出庭辯論,而如果被告涉及精神障礙,便不能判死;提出聲請的37名死囚若審判過程不符合最新裁決,都可申請重審。
37名死囚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等,聲請停止執行。法務部就認為,死刑不違反生命權保障,並強調民意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