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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報道表示,本港一名公務員申請隨伴侶赴台居留被拒,他曾向台灣當局稱自己是被逼宣誓,該公務員在政府電話簿的姓名及聯絡資料後來改為懸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拒絕評論事件。
記者:「局長,想問公務員入台失敗好像停了職,是否真的這件事?」
楊何蓓茵:「我上車了。」
記者:「除了今次的個案,有沒有其他類似的個案,是政府沒有公布?」
楊何蓓茵:「我不評論個案,所以不用再問。」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及相關言論,又指根據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效忠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一貫的責任,不論在宣誓或簽署聲明前後,有關期望和責任已經存在,所有公務員須明確知悉、接納並履行這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