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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足球壇貪腐案,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審,被判囚11年及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案件早上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毓毅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及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毓毅被控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協副主席、中超聯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球會聯賽保級承攬工程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折合約1200萬元人民幣。
中紀委及國家監委2022年11月起,對內地足球壇展開賭波、行賄、操縱賽果等大規模違法行為調查,中國足協及中超球會管理層幾乎全員下馬,多名地方足協領導、球員及教練亦先後受查。
一系列案件中,目前以中國足協原主席兼黨委副書記陳戌源判刑最重,因為受賄超過8100萬元人民幣,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而眾多被告中,最「大貪」是國足前教練李鐵,承認收受超過1.1億元人民幣賄款,預料快將宣判。
與李毓毅案同日宣判的,還有武漢足協原常務副會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及單位行賄案,他被判囚11年及罰款14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