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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案一審,被判囚11年。
案件早上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毓毅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及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毓毅被控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協副主席、中超聯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球會聯賽保級、承攬工程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折合約1200萬元人民幣。
另外,武漢足協原常務副會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及單位行賄罪成,亦被判囚11年及罰款14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