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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日本再有關於「水俁病」水銀中毒案的裁決。新潟縣地方法院裁定,一間化工企業要向26名水銀中毒者賠償合共一億零四百萬日圓,相當於約530萬港元。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日本多間化工企業長期向河流排放含水銀的廢水,熊本縣水俁市和新潟縣多處有數千居民中毒,稱為「水俁病」,新潟縣有47人出現中毒症狀,但未被認定患「水俁病」,無權獲得國家救濟。
他們集體控告國家和化工企業「昭和電工」,每人索償880萬日圓。地方法院周四裁定,昭和電工要對其中26人每人賠償400萬日圓,相當於約20萬3千港元。至於原告指控國家監管排污不力,法院裁定國家無賠償責任。
今次裁決是同類訴訟的第三宗,之前大阪地方法院裁定應賠償給所有原告,而熊本地方法院就駁回原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