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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緬甸軍政府落實強制徵兵的法例,允許軍方徵召民眾,無論男女都要服役至少兩年,說是要向敵人展示力量,從而防止戰爭。
周六起生效的緬甸《國民兵役法》,允許徵召所有18至35歲的男性及18至27歲的女性,服役至少兩年。專業人士例如醫生,年齡上限為45歲,要服役3年。但軍政府未有提及被徵召的人要如何服役,只指緬甸國防部將發布必要的章程、程序、公告命令、通知和指示。
《國民兵役法》在2010年由緬甸前軍政府制定,今次是這條法律制定十多年來首次正式生效實施。
軍政府發言人指是因應國家局勢決定徵兵,指這可以向敵人展示力量,從而防止戰爭,又指保衛國家不僅是軍人的責任,而是全國人民的責任。
根據這條法律,在緊急狀態下,兵役可延長至5年,無視徵召的人可判處同等期限的監禁和罰款,宗教組織人員除外,公務人員和學生則可獲得臨時延期。
緬甸軍政府在2021年奪權時頒布緊急狀態令,上月底將緊急狀態延長多六個月。緬甸政府軍近月持續與當地少數族裔武裝分子及反政府部隊衝突。早前曾有報道指,有軍人逃到鄰國印度,亦有報道指仰光有民眾被軍方強行徵兵。反軍政府陣營早前指,自2021年軍事政變以來,有逾14000名軍人叛逃。
分析指,軍政府落實徵兵令,反映疲於應付反軍政府武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