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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日本據報計劃在「特定秘密保護法」下新設一條專門防範保密性較低的經濟安保情報外洩的法律,同時設立審查制度,容許合資格的私營企業人員獲取相關情報以促進產業發展,若相關人員洩密,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
日本的「特定秘密保護法」實施近十年,法例保護的政府敏感情報涵蓋國防、外交、反間諜及反恐四大領域,但不包括經濟安全,是七國集團中唯一一個沒有為防止洩露經濟安保情報設立法律的國家。
《日本經濟新聞》周五報道,當局為填補漏洞,計劃將保密性較高、會對經濟安全保障造成明顯影響的情報納入「特定秘密保護法」適用範圍,針對保密性較低的則計劃新設一條「重要經濟安保情報保護及利用法」。
一旦生效,涉及鐵路、水利等尤關經濟活動的基建,以及人工智能等創新科技的敏感信息會視為「重要經濟安保情報」,這些情報的有效期最長三十年,如獲內閣批准,可以再延長。
新法例下同時設立「機密參與資格評估」制度,讓通過審查的人、尤其是非政府機構的私營企業人士,可以接觸及獲取「重要經濟安保情報」,有利企業參加需持相關資格的國際研究及開發涉密技術。
日本內閣府會設立專門機構調查接受資格評估的人,方向包括是否涉及間諜活動、其犯罪及用藥紀錄、配偶國籍等,各省廳會基於調查結果,決定是否適合向相關人士提供「重要經濟安保情報」。
相關人士獲取情報的有效期是十年,期間即使轉工也不用再次接受審查。洩露情報最高刑罰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款五百萬日圓,刑罰比違反「特定秘密保護法」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