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美國富豪馬斯克被控在2018年發布推文,誤導旗下的電動車公司Tesla的股東,令他們損失估計高達120億美元,三藩市陪審團裁定馬斯克及其公司毋須為此負上責任。
這宗Tesla證券詐騙案在三藩市的審訊歷時三星期,假如馬斯克敗訴,他和Tesla要繳付以十億美元計的賠償金。
由九人組成的陪審團,在不足兩小時商議後,裁定馬斯克2018年發布推文指「資金已到位」,並不涉及不當行為,認為集體提出訴訟的股東未能證明有關的推文對他們構成損害。
沒有到庭的馬斯克裁決後在Twitter發推文,對陪審團的決定表示「非常讚賞」。提控股東的代表律師發聲明指感到失望,正考慮下一步行動。
馬斯克2018年在Twitter發推文,指已確定獲得投資者支持,將Tesla私有化,涉及金額達720億美元。
Tesla股價應聲大漲,但之後交易無望,拖累Tesla股價下跌。由股東聘請的經濟學家估計,十天內股東的損失高達120億美元,馬斯克被指欺騙股東。
馬斯克在庭上作供時解釋,自己發布的推文內容真確,當時已跟沙特阿拉伯一個主權基金達成口頭協議,又指「不能預期」自己的推文會影響股價。
提控股東的代表律師直指,法律理應一視同仁,馬斯克不應凌駕法律,其所謂的「資金已到位」,意思應遠不止於口頭協議,但馬斯克的代表律師反駁推文只算「技術上不正確」,用詞「不好」,但不算「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