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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被判囚13年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被判囚13年加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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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被判囚13年加驅逐出境

【Now新聞台】加拿大籍華裔藝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罪成,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判處他監禁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亦有到庭旁聽。

法院宣布指,被告吳亦凡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半,附加驅逐出境;又因聚眾淫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有北京律師指,吳亦凡需要服刑完畢才再被驅逐出境。

控罪指,吳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強行跟她們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亦曾於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在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聚眾淫亂罪,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作出相關判決。

另外,內地傳媒報道,吳亦凡因為在2019至2020年間逃稅,被北京市稅務部門追繳並罰款六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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