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美國大選被指是有史以來花錢最多的選舉,原因之一是數百個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大灑金錢為他們支持的候選人宣傳。
來到拉斯維加斯,打開電視機,廣告幾乎只有一個主題。今屆大選其中一個關鍵州內華達州,今年以來,已經播了超過7萬3千個政治廣告,但不是全部來自奧巴馬或者羅姆尼競選陣營,不少都是由被稱為Super PAC的民間政治團體出錢製作。
Super PAC即是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它與一般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最大分別,在於如何籌錢及用錢。
兩年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政治款項開支屬言論自由,過去不准政治行動委員會接受企業及工會捐款是違憲。應運而生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接受任何人及組織捐款,但籌到的錢只可以用於獨立的政治宣傳,不可以將錢轉給政黨或候選人。
根據統計,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超過9百個,它們旗幟鮮明,好像「重建未來」是支持羅姆尼。今年首9個月已籌到1億1千5百萬美元,近半數用來製作攻擊奧巴馬的廣告。
至於資金來源,單是得州建築商佩里,就捐了1千萬美元,經營金沙賭場的艾德森夫婦,就各捐5百萬。
同期,支持奧巴馬的「優先美國行動」,只是籌到約5千萬美元,顯示大富豪都傾向支持羅姆尼。
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按規定不可以隸屬任何候選人團隊,但不少委員會都由與候選人有連繫的人主持。他們接受富豪大灑金錢,令人擔心有錢人會操控政治。
但反駁意見認為,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自由倡議任何政治意見,包括不為大多數人接受的言論,況且用錢多寡不是選舉勝負的保證,所以應該容許它們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