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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宗涉及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骨幹成員的案件,公開宣判。
案件在八月合併審理,法院認為其中兩名被告張寧寧和彭浩,受周焯華指使,在中國境內成立公司,接收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在境內收取的賭資、賭債。
張寧寧更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其餘34名被告涉及參與跨境賭博犯罪,組織、招攬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與提供幫助支持構成開設賭場罪,情節特別嚴重。
判決結果,張寧寧以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數罪並罰,判囚七年,罰款八十萬元人民幣。其餘被告以開設賭場罪判囚七年半至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罰款五萬至三百萬元人民幣,供犯罪所用的財物、賭資,違法所得及收益、孳息,上繳國庫或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