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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河北省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案中主要被告陳繼志被控尋釁滋事等八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4年,並罰款32萬元人民幣。
案件在河北省的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外有交警維持秩序。
法院經庭審後查明,今年6月10日,主要被告陳繼志在唐山市一間燒烤店,走到店內用餐的四名受害者旁騷擾其中一名受害者王小姐,遭到拒絕後毆打他們。
陳繼志和其餘27名被告分別在店外和店內用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四名受害者,隨後警告他們不可報警,四名被害人均受輕傷。
案件又查明,陳繼志聯同其中7名被告自2012年以來,長期在唐山市等地糾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形成惡勢力組織,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裁定陳繼志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等合共八項罪名,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4年,罰款32萬元人民幣。其餘27名被告判處6個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罰款3千元至13萬5千元人民幣,陳繼志等6人須對受害者的醫藥費等各項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