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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9歲女學生承認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尖沙咀參與暴動,被判入教導所。
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吳詠詩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她早前已承認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案件是理大衝突的延續,示威者明顯有備而來,示威者投擲的汽油彈綁上卡式石油氣罐,爆炸力更強,而被告被搜出一雙沾有微量易燃有機溶劑的勞工手套,認為她是蓄意留守,意圖增加示威者的聲勢;考慮到被告有勇氣認罪,對過錯有承擔,同時考慮青少年犯的更生需要,判她進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