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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調查發現于魯明放鬆政治理論學習,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和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又透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轉讓、項目審批和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犯罪,在黨十八大後亦不收歛,決定開除其黨籍和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0歲的于魯明加入共產黨30年,今年4月起接受調查,除了北京市政協副主席,他也曾任北京市衞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