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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開放予18至59歲人士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強調,只有小部分高暴露風險及有個人需要的人士可以考慮打第四針,並非所有人都適合。
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兩個科學委員會建議18至59歲未曾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士,可按個人需要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進一步解釋,只有小部分高暴露風險,包括醫護人員、邊境工作者或因應個人需要,例如要到海外的人士才需要打第四針。
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18至59歲接種了三針,之後重症及死亡機率接近零,一萬個也不足一個,不知多少萬,約十萬個才有一個,所以從重症及死亡的考慮角度,絕對不應該打,絕對不應該打第四針。但又這樣說,實在18至59歲有小部分人,很小的數目,我不知道有多少,因為基於某些原因可能要去遊歷或遊學。」
劉宇隆解釋,不斷注射同一款疫苗,保護力一定會越來越少,打第四針的保護期只會多一至兩個月,而且不排除有弊端,特別是年輕人打復必泰可能會有心肌炎。
劉宇隆:「打完針的心肌炎發生率最高是三千人中有一個,籠統來說,全世界的數據指,比起沒有打針時高約五倍,所以你想想是否值得打,我就覺得不值得打,因為這是累計上去,第二針是最高、第三針也有,不過沒有第二針那麼高,第四針有沒有呢?我覺得亦會有,只不過(機率)又會再低些,所以我自己覺得不值得。」
劉宇隆重申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最有需要打齊四針,要趁第五波疫情尾段,未到第六波時加快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