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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投資基金公會建議改善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尤其是北向的安排。
公會於今首兩個月向31家基金管理公司作出調查後,提出3大建議,包括將香港合資格公募基金出售予內地投資者時,取消各佔一半的銷售規模的規定,又希望取消不准轉授投資管理職能的規定,以及允許使用主聯基金結構。
此外,公會又希望可改善審批流程及縮短審批時間,並取消基金必須在香港註冊的規定。
有近20家受訪的資金管理公司估算,若當局接納意見放寬有關規定,有60%企業預期,3年內可募集5億美元資金,其餘更看好集資額可達10億至5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