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休漁期結束,大量漁船出發前往釣魚島海域作業,政府亦派出漁政船護航。究竟漁政船和早前去釣魚島水域巡航的海監船有何分別?
漁政船隸屬農業部漁政局,主要是執行漁務方面的行政工作,例如批發漁牌、監管水產品質、確保生產安全、處理漁業糾紛等。除了海上漁業,內陸河川和湖泊,都在漁政局管轄範圍內。
而海監船是隸屬國家海洋局海監總隊,可以根據多條相關法例,監管海域狀況和執法,是中國海上維權工作的主力。
船隊方面,漁政局內最大的船是漁政311號,排水量達4400噸。不過其他的船,大部分只是負責內陸和沿海的工作,有能力參與海上工作的300噸級以上船隻,只有十多艘。漁政船都沒有正式武裝,只有一些防止遭犯人攻擊用的自衛武器。
而海監船隊的實力就比較強,1000噸級以上船隻已經有27艘,還有10架飛機。船隊中最大的海監50號和海監83號,排水量都將近4000噸。海監50早前都有到釣魚島附近海域巡航。
由職能上看,漁政船只是根據《漁業法》處理漁務,在海上的工作,通常都是協助本國漁民工作,和阻止非法捕魚,對於涉嫌侵犯國家主權行為,是由海監船負責。
而裝備方面,日本海上保安廳的1000噸級船隻有超過200艘,很多還配有武裝。所以單靠幾艘漁政船,是難以抗衡日本海上保安廳。
內地有評論指,現時中國除了海監總隊和漁政局,還有海事局、海警和海關等海上執法部門,長遠有需要進一步整合,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