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緬甸軍方發動政變、推翻民選政府以來,法院首次就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的控罪宣判,裁定昂山素姬和前總統溫敏煽動及違反防疫規定,兩項罪名成立,二人均被判監四年。
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和前總統溫敏,五月時曾經就控罪出庭應訊,今次宣判的控罪關於昂山素姬去年九月競選期間參與其政黨的選舉活動,違反防疫規定,觸犯自然災害管理法。
另一項煽動罪指控在二月軍事政變後,她的政黨去信國際組織,促請不要承認軍政府,兩項罪名成立,各項判罪入獄兩年,昂山素姬和溫敏均被判監四年。
今次是緬甸軍方政變推翻昂山領導的民選政府以來,法院首次就她的控罪宣判,昂山的律師被禁止與傳媒接觸,未知能否上訴。
76歲的昂山被起訴至少12項罪名,包括擁有無牌對講機設備,違反進出口法,還有最嚴重的收受60萬美元及超過11公斤黃金賄款的違反反貪污法指控,一旦所有控罪成立,昂山素姬有機會被判監合共超過一百年。
在北京,外交部回應昂山素姬和溫敏被判刑,指中國作為友好鄰邦,真誠希望緬甸各黨各派從國家和民族長遠利益出發,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彌合分歧,持續推進來之不易,並且適合緬甸國情的民主轉型進程。
英國外交大臣卓慧思指,判決是軍政府打壓反對派和鎮壓自由民主,英國敦促軍政府釋放政治犯恢復民主制度。
國際特赦組織亦表示,法院的腐敗判決,顯示緬甸軍政府決意清除所有反對派和扼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