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台灣遠東集團被大陸五個省市執法部門指控違法同有違規行為,被罰款超過3600萬人民幣。國台辦指,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在大陸賺錢。
上海、江蘇、江西、湖北及四川等五個省市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台灣遠東集團投資的化纖紡織及水泥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稅務及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涉事企業採取罰款、追繳稅款、限期整改等措施,並收回該企業閒置用地。
新華社報道指,遠東集團涉事企業承認存在違法違規事實,已繳納或正按程序繳納罰款及稅款,遠東集團旗下的遠東新證實被罰3650萬元人民幣,但強調對財務及業務沒有重大影響,大陸的業務正常營運。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在大陸賺錢,做「吃飯砸鍋」的事,廣大台商台企要明辨是非,站穩立場,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線。
她又指出,台獨頑固分子謀「獨」言行惡劣,嚴重破壞兩岸關係,對他們的關聯企業和金主必須依法懲戒。
有台灣媒體報道,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8年參選新北市長時,遠東旗下的亞東證券曾捐款,而蘇貞昌早前被大陸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