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清白的人被誣告坐冤獄的案例在世界各地時有所聞,泰國《曼谷郵報》報道,當地司法部近日正主動尋找逾四百名曾遭當局錯誤起訴坐過冤獄的人,告知他們有權追討賠償,索償金額按在囚日數計算,亦可獲得醫療費用。
司法部表示該411人中,26人在曼谷獲釋,其餘385人則在其他地區出獄,當局指示權利及自由保護部嘗試聯絡及告知他們依法享有索償權利,但尋人工作遇上阻滯,司法部長坦言部分人出獄後沒返回官方所登記的社區,至今仍下落不明。
根據泰國2016年修訂的刑事案件賠償法,任何在刑事案件中遭錯誤起訴、定罪及入獄,後來改判無罪釋放的人都有權向政府索償,金額為每日500泰銖,即大約120港元,另外可追討薪酬、醫療及復康賠償。
若在囚期間死亡,家屬可追討10萬泰銖,即大約2.4萬港元的經濟援助及喪葬等費用,不過相信無論賠償額再高,都難以彌補家屬對至親含冤身故獄中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