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1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 1 號大埔政府合署 4 樓北大埔社會保障辦事處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埔安邦路 8-10 號大埔超級城 B 區 2 樓 217 號舖牛陣(大埔超級城)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埔廣福道 152-172 號大埔商業中心 1 字樓順福護老院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六月二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屯門大興邨第1期商場地下香港聖公會聖西門大興幼兒學校
(2) 香港新界屯門建生邨泰生樓地下建生浸信會白普理幼兒園
(3) 香港九龍旺角砵蘭街387號1樓香港保護兒童會香港空運業界嬰兒園
(4) 香港新界大嶼山東涌逸東邨2號停車場4樓東涌浸信會幼稚園
(5) 香港新界沙田穗禾苑商場地下37號港九街坊婦女會孫方中幼稚園(穗禾苑)/幼兒園
(6) 香港九龍彩虹彩雲邨甘霖樓地下天主教甘霖幼稚園
2. 在二○二一年六月二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九龍九龍塘義德道23號畢架山小學二年級
(2)香港九龍牛池灣清水灣道12號基督教宣道會宣基小學(坪石)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