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至六月四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天水圍天華路 57 號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九日至六月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十一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九日至六月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葵涌葵盛西邨第10座地下東華三院香港鑪峯獅子會幼兒園
(2) 香港九龍深水埗福榮街168號德貞幼稚園
(3) 香港九龍土瓜灣江西街2號地下聖公會牧愛幼稚園
2. 在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十一日期間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二○二一年六月十三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六月九日至六月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新界元朗朗屏邨第3期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學校一年級
(2)香港新界屯門湖景邨湖暉街1號保良局梁周順琴小學二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