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宗劫殺案的周克華,被公安部列為最高級別的A級通緝犯,全國多個地方為緝捕他歸案而出的賞金,累積達540萬元人民幣。公安部如何介定在逃疑犯是A級通緝犯?
周克華自2004年起多次犯案,每次都有人死在他槍下,但一直逍遙法外。直至上星期五,他涉嫌在重慶持搶行劫,造成兩死兩傷後,公安部才將他列為A級通緝犯,大舉搜捕。
公安部在2000年開始,將重大在逃罪犯的通緝令分為A級和B級。
A級通緝犯就是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士,通常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的惡性事件。
A級通緝令是在全國範圍內發布的最高級別通緝令,各省級公安機關收到A級通緝令後,必須在12小時內將通緝令傳到去各單位民警手中,以便採取相應措施。而懸賞至少有5萬人民幣,不設上限。
以周克華為例,公安部的懸賞是10萬人民幣,重慶公安局懸賞50萬人民幣,加上其他地方的懸賞,周克華的累積懸賞有540萬人民幣。
周克華被擊斃後,目前全國仍有18名A級通緝犯,他們大多數是涉及販毒或連續殺人。其中以涉嫌經營跨國走私販毒集團的韓永應懸賞最高,有8萬人民幣。
至於B級通緝令,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要求而發布的, 懸賞不少於一萬元人民幣。除了公安部,各省市的公安機關亦可在管轄的區域內,對在逃疑犯發出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