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被捕港人家屬指,法院擇日宣判的做法是拖延時間,促請當局盡快宣判,讓他們能探望家人。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傍晚宣布,十二港人案件擇日宣判,協助十二港人家屬的關注組,連同五名被捕者的家屬召開記者會,他們批評內地當局在拖延時間。
李子賢母親:「擇日再判,擇日即是何時呢?他們都已認罪,我不明白為何拖這麼久,如果你要玩,就玩我們成人,他們只是小朋友,都已經拘禁了四個月。」
鄧棨然弟弟:「原本我們希望今天會是一個進展,但很可惜的是今天給我們的結果,是宣判是無了期的,這刻我可以說是無任何進展。」
他們促請內地司法機關盡快宣判。
黃偉然母親:「我請求鹽田區人民法院盡快宣判,我很想見兒子一面,你不宣判我就不能見他,宣判了我便能去見他,我只想見兒子一面。」
不過,協助他們的區議員就擔心,家屬要無了期等待。
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中國法律刑事訴訟法第208條指,只要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就可以無限期拖延這宗案件,換言之家屬及十二位香港人可以長達一年甚至更長,見不到家人。」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在公告中宣稱,審訊時有被告親屬旁聽,關注組指已向十二名被捕者的家屬確認,無被捕者的直系親屬獲邀出席旁聽,批評審訊是秘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