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投資銀行高盛就馬來西亞一馬基金事件,向美國監管當局支付29億美元換取結束調查,是美國歷來根據海外反貪污法最大宗的罰款。現階段最少14個國家及地區就「一馬案」向高盛作出調查,料罰款金額將超過50億美元。
隨著高盛與美國司法部就一馬基金事件和解,纏擾高盛多年的醜聞終於畫上句號。美國司法部指,高盛在馬來西亞的子公司,就一馬基金事件,向美國司法部承認違反海外反貪污法的控罪,並同意就事件支付23億美元罰款,和將一馬發債集資活動中賺取的6億美元費用,歸還予當局,是美國歷來根據海外反貪污法最大宗的罰款。
不過,母公司高盛將透過暫緩起訴協議安排,不會面臨訴訟。《彭博》分析指,這個對高盛來說可能是最好的結果,因為一旦被定罪或會失去部分客人,特別是有些機構不可以與有犯罪紀錄的金融公司合作。但如果日後高盛再犯錯,有機會再被起訴。
另外,高盛因為「一馬案」,會對10多名現任或前任高層,包括現任行政總裁蘇德巍和前行政總裁貝蘭克梵,減薪或追討薪酬,總額1.75億美元。
《路透》報道,至少14個國家及地區就高盛一馬基金事件進行調查,包括英國及新加坡等。高盛在全球的罰款,將超過50億美元,折合港幣大約390億元。
本港證監會周四亦對高盛亞洲作出譴責,罰款逾27億港元,成為證監會歷來對中介機構最大宗的罰款。
高盛早前亦宣布,已跟美國聯儲局以及馬來西亞當局達成和解,分別支付約1.5億美元罰款及39億美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