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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文憑試考生認踢警長腳 判一年感化令

應屆文憑試考生認踢警長腳 判一年感化令

【Now新聞台】去年11月「三罷」行動中,一名應屆文憑試考生承認在將軍澳踢一名追截示威者的警長,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一年感化令。

18歲被告龔逸勤聽取判刑後,由親友用雨傘,護送離開觀塘裁判法院,他承認一項襲警罪。

案情指,被告涉嫌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襲擊一名警長,用腳踢警長的左腳。辯方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犯案是由於他不夠成熟處理危機,他有反省、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考慮到報告正面,被告認罪及有悔意,遇襲警長亦無受傷,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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