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保障員工免因性別而遭歧視的聯邦法例,亦適用於同性戀者和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者。如果因為這些原因解僱員工,即屬違法。裁決被視為性小眾者爭取平權的一次重大勝利。
最高法院以六票對三票裁定在職場不可以因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歧視員工,判決關鍵在於最高法院如何解讀1964年《民權法》第七章,禁止僱主基於性別、種族、膚色、原國籍和宗教歧視員工,有關「性別」的定義。
判決書指,性別歧視亦包括對性取向,以至性別認同上的歧視。如果因為這些原因解僱員工,同樣屬於違法。
裁決結果可以說是出人意表,除了四名自由派大法官,屬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以及美國總統特朗普任命的大法官戈薩奇加入支持裁決的行列。
反對的保守派大法官則認為性別歧視跟性取向、性別認同歧視概念完全不同,想保護性小眾應該交給國會立法。若法庭行使立法權,會令公眾失去對法庭的信任。
今次裁決的核心主角,三名原告他們分別報稱因為變性人和同性戀身分而遭到僱主解僱,其中兩人已經逝世。
仍然在世的同性戀者博斯托克對裁決感到欣慰,指跨性別人士毋須再擔心因為性取向而失去工作。
一直爭取保守福音派支持的總統特朗普說接受裁決。
美國目前有超過一半州份僱主可以合法解僱性小眾人士,裁決有望保障全國超過八百萬性小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