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行政院會議通過修正草案,規定負責國防軍備研發的中科院所有人員,必須獲得批准才可出境,接觸機密資料的人員,亦不可去大陸及港澳地區。
行政院在會後記者會宣布,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的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修例後所有中科院人員,都要得到批准才可以出境。
國防部表示,中科院武器裝備的研究發展及生產製造,關係到防衞自主及戰力提升,研究院人員接觸到的機密資訊程度,不亞於外交等人員,所以有必要修法。
中科院原本是國防部轄下的國防科技研發單位,2014年改制後,不再受機密保護法規管,當時亦無將中科院列為受機密法管制的機關。
去年立法委員揭發,中科院以根據法律及維護員工權益為由,要求內政部移民署,將載有五千幾名接觸機密資料人員,的出入境管制名單刪除,改由中科院自行用內部規則管制人員出入境。
移民署之後調查發現,在五個月的管制「真空期」內,有302名接觸機密資料的人員出境,當中15人去過香港,但不知道他們有否轉機,甚至有否進入大陸,有人擔心他們洩密的風險,立法院因此提案決議,要求當局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