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六月起實施新的網絡安全審查規定,評估運營商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
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改委等12個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指出,主要網絡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產品和服務時,要預判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的關鍵數據是否有被洩露、控制和毀壞的可能,還有產品的安全程度、供應渠道的可靠性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若應當申報網絡安全審查而沒有申報或使用未通審查的產品服務,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用,涉事相關負責人可能會被罰款高達十萬元。
有分析認為,中國利用新規定以國家安全為依據,阻止運營商購買美國技術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