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寶寶健康出世非必然,萬一身體有甚麼毛病,父母都想排除萬難醫好子女,不過這個渴望有時會跟醫護人員的判斷不同。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報道,得州法院容許當地一家醫院為一個11個月大女嬰拔除維生儀器,女嬰媽媽堅決反對,並表示會上訴。
劉易斯患有先天性心臟缺陷,亦有慢性肺病及高血壓。庫克兒童醫療中心的團隊多月來用盡各種辦法,包括做了七次手術都未能令她病情好轉,只能以止痛藥及鎮靜劑紓緩她的痛楚,不但令她無法活動,長期臥病在床,更誘發嚴重敗血病。
在認定繼續治療亦只會為劉易斯帶來痛苦後,院方兩個月前決定引用得州的「十日規定」,即是當病人家屬跟醫生意見不合時,如果醫生終止維生治療的決定獲醫院道德委員會接納,而院方十日內找不到另一家醫院接收病人,便可以終止維生治療。
即使得到反墮胎組織協助,但劉易斯媽媽始終找不到醫院接收女兒,唯有尋求法院頒發禁制令,禁止醫院拔除女兒的維生儀器。
法院周四作出裁決,不過醫院一星期內都不會行動,劉易斯媽媽可在這段期間提出上訴。
院方重申無論是為劉易斯換片,還是清理她的呼吸管,每個動作都只會令劉易斯辛苦,他們希望女嬰可以自然平和地脫離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