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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公安條例只豁免宗教集會不包括遊行

警方重申公安條例只豁免宗教集會不包括遊行

【Now新聞台】警方重申,是以公共安全和秩序以理由,拒絕民陣的遊行申請,說留意到有人計劃明天以不同藉口上街,例如到維園賞花、自由行和宗教遊行等,指這些行為可能涉嫌非法集結,警方會適時執法。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關於宗教遊行,我要強調在公安條例中,只是豁免以宗教名義進行的集會,遊行不包括在豁免範圍內,意思即有關人士是需要通知警方作程序,警方會了解、留意所有情況,適時執行,視乎當時的環境,決定甚麼方式執法。有關所有的辯解都不重要,最重要是市民應該認識奉公守法,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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