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被加控九項受賄及洗黑錢罪,終審法院裁定全部成立,加監半年,連同之前控罪,歐文龍合共入獄29年。法官又指香港商人羅傑承,在案中的口供不可信。
歐文龍乘坐囚車,在警車開路下,到達澳門終審法院。他被加控九項受賄及洗黑錢罪,當中包括涉嫌收受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二千萬元賄款,讓對方成功投得氹仔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相連土地。
法官斥責歐文龍的行為,對澳門特區政府內外都有深遠和不良影響,指責歐文龍貪得無厭,即使有實質證據放在眼前,都不肯認錯。法官更指,他的罪行在亞洲可以說是無人能及,九項受賄及洗黑錢罪,全部罪名成立。但因澳門最高的合併刑期是三十年,而歐文龍先前被裁定罪名成立的81項控罪,已判入獄28年半。九項控罪,歐文龍會加監半年,即合共入獄29年及罰款24萬。
早前就案件作供的香港商人羅傑承曾表示涉案的二千萬元,是用來支付雲石供應商費用,又指並不知該戶口是屬於一間由歐文龍控制的空殼公司。
法官在判詞中說,羅傑承的口供不可信。雖然無實質證據證明二千萬元中間的轉帳細節,但這筆錢在批地前已經過戶給歐文龍,明顯是賄款,並非工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