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新西蘭一名南韓裔公民被指於上海謀殺一名女子後潛逃回國,當局兩次批准中國引渡申請,這名男子就被引渡第二次提出司法覆核,被拒絕後再上訴,上訴法院推翻引渡決定,要求政府考慮中國人權狀況後再作決定。
姓名譯音金京葉的男子,涉嫌2009年在上海度假期間,勒死一名20歲中國女子,其後潛逃返回新西蘭奧克蘭。
金京葉是南韓公民,1989年14歲時,隨家人移居新西蘭,已取得永久居留權,他一直否認指控。中方2011年向新西蘭提出,引渡金京葉的要求,他之後被捕和一直被拘留。
新西蘭前司法部長亞當斯2015年得到中方承諾,金京葉會獲得公平審訊,不會面對酷刑,以及不會被判死刑,首次批准引渡他到中國。
獲准保釋的金京葉就這項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當時法官指中國的酷刑問題仍然嚴重,政府過於樂觀相信中方的承諾,推翻引渡決定。
之後中方對新西蘭外交部,提出更多金京葉審訊期間,可得到探視的保證,亞當斯2016年再次批准引渡要求。今次金京葉申請司法覆核被法官拒絕接納,他為此提出上訴。
上訴法院法官溫克爾曼周二頒布99頁的書面判詞,結果推翻引渡決定,表示考慮到中國目前基本人權狀況,而且有廣泛和可信報道指,疑犯在中國可能會受酷刑對待,新西蘭根據國際法,有義務拒絕移交疑犯到可能實施酷刑或者未必能夠得到公平審訊的地方。
上訴法院要求,現任司法部長利特爾再次考慮中國人權狀況,以決定是否引渡金京葉到中國。
金京葉案是第一宗中國向新西蘭尋求引渡的案件,新西蘭有《引渡法》容許引渡疑犯到沒有簽署引渡協議的國家。不過上訴法院認為,考慮疑犯會否得到公平審訊是基本前提,司法部可以就判決上訴到最高法院。
金京葉的代表律師一直指,從未被准許檢視中方提出的人證和物證,他接受路透社電話訪問表示,上訴法院的判決彰顯人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