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不點名引述前民主黨議員何俊仁,96年審議逃犯條例時亦認同,回歸後香港可處理與內地移交逃犯的安排。何俊仁解釋,當年提及可以與內地探討移交逃犯的安排,但隨後內地法制急劇惡化,所以社會對商討安排欠缺信心。
時任立法局議員何俊仁:「我當時也有說要先探討,但二十年來也沒有興趣,你如何告訴我二十年來沒有興趣,突然間有興趣?」
「我說這番話時是1997年,1998年時,中國準備簽《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事實上是有簽署,但後來中國政府在人大不肯確認這是最重要的環境。第二,整個中國的司法程序在2003年後急劇惡化,現在最壞的情況,你能看見是王全璋案被監禁三年不審,有很多例子是這樣,所以二十年後環境完全不同,所以為何人們沒有信心去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