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上市公司的前人事部主管,在七年間聯同其丈夫及於同公司任職的兒子,騙取公司逾四千萬薪金,三人被判詐騙及洗黑錢罪成,判監6年半至11年。
案中首被告喬美齡案發時是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主管,其兒子於同一部門任職,二人在2004至2011年七年間,利用職權及系統漏洞輸入假資料,以35人名義支取薪金或加薪,但實際上款項存入三名被告戶口,包括非卓悅僱員的首被告丈夫夏偉成,卓悅發現有員工薪金異常地高,揭發事件並報警。
被告一家三口分別被裁定詐騙罪及洗黑錢罪罪成,喬美齡被判監11年,其兒子及丈夫則分別判監6年半及7年,警方指法庭判刑具阻嚇性,案件亦反映良好企業管治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