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違規生產瘋狗症疫苗的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被內地當局作出多項行政處分,罰款及充公違法所得合共91億人民幣。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長春長生涉及八項違法行為,包括將不同批次原液混合配製、更改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使用過期原液及提交虛假資料騙取合格證等。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撤銷長春長生瘋狗症疫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處罰1203萬人民幣。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的18.9億人民幣,處以三倍罰款72.1億人民幣,即充公罰款合共91億人民幣。
中國證監會則指,長春長生的母公司長生生物未有按規定,披露問題疫苗不符合標準等信息,擬處罰60萬人民幣,以及向公司董事長高俊芳和另外3名負責主管罰款30萬人民幣,以及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長春長生今年七月被揭發製造問題瘋狗症疫苗,國家主席習近平指事件性質惡劣,要立即徹查,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