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范冰冰行事高調,曾入選《時代》雜誌「全球百大最具影響力人士」,微博「粉絲」數目多逾6200萬,但自傳出「陰陽合同」醜聞她即消失在公眾眼前,「神隠」多月惹來各方揣測,連外國傳媒都關注她的去向。
范冰冰不是內地第一個因逃稅而惹官非的女星。2002年影后劉曉慶被揭逃稅1400多萬元人民幣,被拘押了422天。後來人大於2009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對「逃避繳納稅款罪」作出了修改才造就了范冰冰獲「放生」。
范冰冰案涉及的金額雖然巨大,但由於她屬初犯,經過行政處罰只要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理應可免追究刑事責任,換言之連監都唔使坐。
內地娛樂事業發展蓬勃,一年票房就有80億美元,明星名人的收入亦水漲船高。中宣部、文化部、廣電總局等多個部門6月發布聯合通知,要求控制影視圈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不少大製作都被叫停。
到八月新稅制出台,個人所得稅稅率由6.7%飊升至42%加上范冰冰事件為演藝圈製造「寒蟬效應」造成「明星大撤退」,有報道指一眾演藝界「大腕」包括馮小剛、趙薇、黃曉明、劉詩詩、章子怡等都紛紛註銷或退出名下公司。
政法委微信公號長安劍發表評論文章,指「為富不仁」或能暗地猖獗一時但「見光必死」,又指范冰冰受罰不單在警示教育,更吹響了依法整治行業亂象的號角,期待娛樂圈自此能更守規矩。有評論認為內地娛樂事業除了要娛樂大眾,還要培植經濟和文化力量達到文宣效果,但片酬過高卻容易造成浪費因此要為片酬設限,更要藉此打壓洗錢逃稅等非法活動。
更有陰謀論認為,當權者要轉移公眾視線把社會矛盾和焦點轉移到演員身上,從而化解政權危機。